海南师范大学招生网(海南师范大学招生网站)
本文目录一览:
- 1、考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 2、海南省2022年公安司法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的公告
- 3、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 4、海南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高校招生网址汇总?
- 5、2019海南师范大学迎新网入口 新生入学须知有哪些
- 6、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考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一、2010年海南师范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性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约150名(具体招生数额以教育部批文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生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A:毕业后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B:跨专业报考者须提交四门以上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进修成绩。(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 (4)、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在复试通知中说明)。 3、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与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报名地点:考生凭网络报名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全国各省市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 五、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考试地点为准。 六、考试科目与有关内容: 1、所有专业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和数学试卷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2、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专门史专业,初试科目为3门,其中第三门为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3、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初试科目为3门,其中第三门为专业基础综合,采用学校自命题。4、其它专业初试科目仍均为4门,业务课考试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复习参考书附后。 5、凡所报考学科专业指定的考试科目中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注明选考的科目,否则,考试科目中的选考科目由我校指定。七、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要真实,如发现有作假行为,无论招生进行到哪个阶段,都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送有关部门处理。八、请报名时在备注信息栏依次填写本人毕业证书编号及学位证书编号。九、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用于寄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我办。为保证邮寄的准确快速,请考生准备两个写好本人接收地址、邮政编码的6号标准信封,并按照挂号邮寄费标准贴好邮票(外埠一个贴4.2元邮票,用于寄送准考证;外埠另一个贴5.4元邮票,用于寄送录取通知等文件)后寄送给我办。信封的寄出人名址请统一填写“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报名须知: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核对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各自对应的代码,否则后果自负;必须详细填写接收准考证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以保证在审核报名资格、邮寄准考证等时能及时联系。 专门史专门史(文化史)学科,是海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 5人,其中博士7人。本学科近五年来共出版专著和教材20余部,发表论文205 篇,其中核心期刊76 篇;近五年完成了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级科研项目2 项,目前尚承担有2 项国家社科项目,10 项省级项目。本学科有中国文化史、南海区域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史、法制文化史、中外文化关系史、海南历史文化6个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文化史研究。主要研究古代思想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揭示中国文化发展中各种文化思潮的文化内涵,同时关注古代文化与古代社会生活的关系,总结中国古代社会中世俗文化的演变规律。南海区域历史文化研究。研究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历史演变进程,以及南海区域主要文明的相互关系与交流,探求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历史文化演变的基本线索和发展规律。民族文化史研究。着力探索中国各民族,特别是南方民族的历史文化,重视宗教在中国各民族文化中的重要地位,研究古代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影响,揭示各民族间的文化差异。法制文化史研究。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演变及其所展现的文化现象,着重探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法律走向及其规律,探索中国历史上的法制文化中所包含的人文精神。中外文化关系史研究。研究中外文化交往的历史,探讨中国和其他主要国家文化相互渗透与近代社会变迁的关系,揭示不同文化之间交流的意义和影响,剖析当代中外文化关系的内涵和发展趋势。海南历史文化研究。着重探索海南的古代文明,为海南经济建设服务。重点研究海南岛先秦时期的人文地理、历代归属和建置、主要民族的来源、历代移民和户口、古代教育与科举、明代的人文昌盛、重要名胜古迹、历代名宦和流寓、历代名人和著作、海南文化的渊源和特色等。参考书目:《中国文化史概要》(增订版),谭家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不是这个专业,因为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历史专业,下面是这个学校的网站,里面都有,这里打不下了,你自己进去找找吧招生信息
海南省2022年公安司法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的公告
【 #高考# 导语】 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海南省2022年公安司法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的公告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做好我省2022年公安、司法等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广大考生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取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及江西警察学院等公安院校体检资格的考生(详见入围体检考生名单),须按本公告第五条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公安院校面试。
取得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资格的考生(详见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可参加面试。未取得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取得海南师范大学面试资格的考生(详见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按本公告第六条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为7月2日上午8:00-11:30。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报到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大楼(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三、面试程序
1.面试报到。参加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面试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原件(带不少于5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相片),着运动装和运动鞋,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试的考生需持《政治考核表》、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其他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面试时由考生交面试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须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体温测量、金属探测器安检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地。考生凭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进入面试院校所在楼层候考试室报到,由现场工作人员分批安排考生参加面试。
2.接受面试。面试工作由所报考院校的面试组负责,海南省考试局负责面试过程的监督。候考考生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持高考准考证到指定的面试室接受面试;面试结论实行面试单项淘汰制,考生的面试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面试结论即为不合格,不再参与下一项目的面试。
3.确定面试结果。面试结果由面试组确定并通知考生,其中不合格的由所报考院校面试组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的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由面试组统一通知考生。
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按照《海南省2022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说明》()进行。
5.参加公安院校面试合格的考生,须于7月3日上午7:30前到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海榆大道186号)报到,参加体能测试。
四、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面试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准备室前,必须佩戴口罩。
2.考生必须通过体温检测并出示海南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绿码)方可进入面试地点。考生在体温测量时,排队前后间隔需不低于1米,如体温≥37.3℃,则体温测量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两次体温检测≥37.3℃,则安排到隔离候考室另行安排面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安装无线电信号屏弊装置,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场不得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5.考生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工作场所的秩序。
6.面试全过程实行视频监控,考生如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到复议组申请复议。
五、公安院校体检有关事项说明
1.体检对象:取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及江西警察学院等公安院校体检资格的考生。
2.体检地点:武警海南省总队医院(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49号)。
3.体检报到时间:2022年7月1日上午7:30前。
4.体检须知:
①体检不需要空腹,可吃完早餐前往(体检时间较长,考生可备少量便于携带的食物和饮用水保证能量)。
②体检费人民币100元整,统一使用微信支付,须确保微信钱包余额充足。为以防万一,同时备好现金100元。
③体检项目为单项淘汰,即有一项不合格则不进入面试环节。身高等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提出复议,安排当日复检。血压、视力、色觉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时、当场复测,离开现场复测无效。检测结果以当日现场为准。
④考生报到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复印件),所有表格将存入考生档案,请务必保持完整、整洁,个人照片要粘贴牢固。
5.疫情防控要求
①参加现场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护,当日必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
②考生体检开始前须接受48小时内核酸检测。体检报到时检测体温,扫地点码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以2022年6月29日8时后接受检测的结果为有效证明。
六、海南师范大学面试有关事项说明
1.面试时间为7月2日,按市县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及面试的程序由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在面试前发布。
2.报到与面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文科楼(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海南省考试局
2022年6月30日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0898-65888710。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咨询电话(部门电话):0898-65888710,0898-65880571。
海南师范大学学校地址:
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邮编571158。
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园区海涛大道校际一号路。
学校介绍:
办学历史悠久。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是海南第一所公办高校。学校前身可以追溯到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
69年来,学校牢记师范大学的责任与使命,已为社会培养了各类人才17万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高校招生网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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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高校招生网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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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招生网址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海口经济学院海口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号hkc-zs/三亚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琼台师范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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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南师范大学迎新网入口 新生入学须知有哪些
随着2019年高考志愿填报的结束,很多同学都已经被理想的大学所录取。为了让同学们在上大学时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海南师范大学迎新入口和入学须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海南师范大学迎新网入口
海南师范大学入学须知
考生凭《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录取通知书》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于需将请假条传真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七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交通
学校在海口美兰机场、海口火车站、海口高铁东站、海口汽车东站、西站、南站设有迎新接待站,免费接送新生。我校接待站设在各站出口处的醒目位置,接待时间除海口火车站为6:30-18:00外,其他接待站接待时间为8:00-18:00。
提前到校的新生和家长自行解决交通、住宿,学校不作安排。
〔注〕到龙昆南校区的乘车路线:
【美兰机场→海师龙昆南校区】
①乘坐21路公交车在美兰机场站上车,在海南师范大学站下车,直达学校龙昆南校区,全程约20公里;
② 机场大巴20¥/人(有学生证10元)抵达民航宾馆终点站后可乘19路至南校区;在【五公祠】站下车后,到马路对面可乘45路到达桂林洋校区。
③ 动车:美兰站→海口东站,出站后可选择出租车或公交到南校。
④ 直接选择乘坐出租车到达南校/桂林洋校区。费用大概在40-60元。
【海口火车站→海师龙昆南校区】
① 出火车站到售票处或网上购票(海口站-海口东站)去坐到海口东站时间为15分钟左右,二等座为8元,在海口东站下车以后,出东站大门,到马路对面去坐45路,花1元和五六分钟坐到海南师范大学;
②火车站乘坐35路公交车在海南师范大学站下车,过天桥到达学校龙昆南校区,全程约30公里;
③ 在火车站门口乘坐出租车至海师大门下车,费用也是在40-60元左右。
【海口高铁站→海师龙昆南校区】
海口高铁东站乘坐53路、59路、208路、 98路、 夜3路、 89路、21路公交车在海口高铁东站站上车,在海南师范大学站下车,直达学校龙昆南校区,也可直接乘坐出租车,全程约2.5公里。
【海口汽车西站→海师龙昆南校区】
海口汽车西站乘坐94路、35路公交车在海口汽车西站站上车,在海南师范大学站下车,过天桥到达学校龙昆南校区,全程约8.6公里。
【海口汽车南站→海师龙昆南校区】
海口汽车南站乘坐9路、35路59路、208路公交车在海口汽车南站站上车,在海南师范大学站下车,过天桥到达学校龙昆南校区,也可直接乘坐出租车,全程约16公里。
注:学校在海南省外和除报道当天外不设任何接待服务站,特提醒各位新生和家长小心辨别,避免上当受骗。
报到所需材料
1.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自愿)开户及扣款授权书(详见录取通知书附件)。
2.个人纸质档案
要求自带纸质档案省份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市县(地区)招生办领取纸质档案,档案袋必须密封且骑缝加盖密封单位公章否则该档案作废。入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统一收取,学院集中后统一交给学校档案馆。
要求邮寄纸质档案省份的考生所在学校通过机要或邮政EMS统一邮寄至招生就业处,请在学生档案袋封面上方注明:录取学院及专业(类)。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招生就业处
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1658),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英文校名为“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注册龙昆南校区办学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邮政编码为571158。桂林洋校区办学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邮政编码为571127。
学校主页:
本科招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0898-65888710 65880571(传真)
第三条 海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是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的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国务院侨务办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菲律宾研究中心,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接收院校。
第四条 海南师范大学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学士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同时建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符合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报考我校与美国德保罗大学合作办学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入学后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修满德保罗大学的学分后,可获得德保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理学学士学位。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俄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入学后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修满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相关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可获得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颁发的相关专业文凭。
报考我校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简称安艾艾迪)校企合作共建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的学生,入学后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完成NIIT课程并通过NIIT软件工程师国际认证考试的基础上,由安艾艾迪为学生颁发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
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修完本科课程并达到相关要求后,可申请攻读英国雷丁大学特定硕士课程(4+1项目)。
第五条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海南师范大学设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重要招生政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是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98-6588201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海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港澳台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仅招新疆生源)、“3+2”“3+4”联合培养计划(仅招海南省生源)、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仅招海南省生源)、专升本、港澳台联招与对台学测免试。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制订2020年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海南师范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生源较好的地区调整;同一批次生源差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到生源好的专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专业。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计划的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类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类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类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类志愿,直到满足志愿为止。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类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类,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江苏省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级招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在高考投档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与所报专业/类关联度高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对未报我校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类未录满的情况下可录取;对虽填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类已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我校录取没有专业级差。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有关省市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六条 为强化综合性与个性化培养,学校继续实行按专业或专业类招生以及按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部分学生入校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培养大类: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经济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设计学类。学习一年半后原则上根据学生个人志愿和学业成绩绩点等综合素质在所属培养大类里进行专业分流,学校将根据学生自愿,优先将学生安排到高考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
学生可以在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申请跨培养大类转专业,但艺术、体育类学生不能互转,且不能转到其他普通类专业;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联合办学项目及高收费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各专业招生和培养具体安排以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的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 报考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须符合我省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的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有既往病史的要如实填写,如违反规定可做退学处理。招生录取以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生源为主,录取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剂录取本省报考定向培养专业的其他市县(区)合格生源。考生经录取后则可视为愿意与学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回定向市县(区)服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1:3的比例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合格的学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志愿顺序,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满分为150分)。
第十八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招生分为普通类和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两类,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培养方向是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第十九条 除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等专业提前招生外,我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等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体育专业成绩均符合所在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出档条件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高水平运动队及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学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或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业选拔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批次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原则上录取到体育教育专业。
第二十一条 在我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并取得我校校考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所在省的统考合格证)。在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需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专业校考,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考试成绩不互通。音乐类考生可根据自己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舞蹈类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美术学、书法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组织书法学专业校考的省份,录取时将书法学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满分进行折算后再计算综合分。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美术学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
书法学
绘画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还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会考成绩。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按以下三种情况录取:
1.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
2.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不允许互调,则我校除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其他艺术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
3.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允许互调,则我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若艺术类理科考生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若艺术类文科考生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原始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且需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英语口试,则不作要求。报考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的学生,高考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日语、德语、俄语、韩语、法语、西班牙语、泰语和乌尔都语等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四条 我校地理科学、英语、翻译、日语、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等专业/类文理兼招。
第二十五条 软件工程(NIIT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志愿优先。
第二十六条 我校所有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费标准:理工、体育、外语、法学、财经、管理、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收费4620元/年,文史类收费4180元/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收费6000元/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尔夫方向)学费为12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8800元/年; 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收费370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收费57000元/年;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收费136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每生500——1470元/年不等。
2020年若海南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第六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奖、助、勤、减、补”学生资助体系。目前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爱心借款以及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我校历年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