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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0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兰州大学2020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兰州大学2020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名额为25人,主要用于招收国家急需的艰苦行业和艰苦地区的优秀在职人员。

二、招生专业

2020年计划在中国语言文学(050100)、内科学(100201)、儿科学(100202)、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外科学(100210)、妇产科学(100211)、麻醉学(100217)、艺术学理论(130100)、汉语国际教育(045300)、护理(105400)、公共卫生(105300)等专业招收单独考试方式研究生(具体以最终下达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报名参加护理(10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其毕业专业须为护理学,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四、考试科目

单独考试专业初试科目门数与相应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门数相同。其中:

(一)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单独命题。

(二)业务课试题按以下原则进行命制:

1.全国统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改为我校自主命题的“601高等数学(物理类)”;全国统考“303数学三”,改为我校自主命题的“602高等数学(地学类)”。

2.其它业务课初试科目及试题与相应专业全国统考方式考生考试科目及试题相同。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与报考点选择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点选“兰州大学”,考试方式选“单独考试”。

(二)现场确认

现场或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考生须提交《毕业证》复印件1份和2份由不同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请从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硕士生招生/硕士报名”栏目中下载)。

六、初试与复试

见《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七、录取与培养

1.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定向培养。考生被录取前必须与原单位、兰州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与全国统考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按照相同的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甘肃: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一、报考兰州大学的考生按如下原则选择报考点:

(一)报考我校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二)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方式的考生和报考我校音乐(135101)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具体以我校报考点信息确认公告为准。

二、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将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lzu-yz)不定期公布错选兰州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信息,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三日以后及时查看,并按相关提示进行更正,防止因信息填报错误而影响考试。凡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教育部规定: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四、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其中往届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和户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五、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兰州大学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对于毕业学校已更名的情况,请在毕业学校一栏选择00000(其他),并手动填写毕业证书公章上的单位名称。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10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zb@lzu.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因此,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根据自身类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电子版: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相应学历后,个人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七、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有正式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九、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微信公众号:lzu-yz

传真:0931-8912440

邮政编码:730000

网站: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04室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原文标题: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文章来源:

2019年兰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为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科学选材,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特殊人才,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我校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本科生。

一、领导机构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生招生计划为4600名,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充分发挥考生特长,并在培养阶段实现“因材施教”,我校按照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外国语言类、数理信息类、生命化学类、地球科学类、医药类、草业科学类8个学科大类(具体包含专业见附件1)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选择相应的学科大类填报。

(一)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者同时获得2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奖励者;

(二)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者;

(三)高中阶段参加科学研究训练并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者(须有成果发表证明);

(四)在语言、文学方面确有兴趣和专长,且具有发展潜质者(须提供相应专长证明);

(五)高中阶段同一门单科成绩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试中全年级排名前5%者(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六)中学阶段有连续五年以上俄、日、德和法语的学习经历并外语成绩优异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我校将采取学生自荐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也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考专业大类选择

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专业大类选择填报,每个大类所含专业详见附件1,每个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大类填报,考生所选的专业大类将作为高考录取专业的填报依据。

(三)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在3月2日9:00至3月16日18: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

(四)申请材料准备

1.完整填写《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2.有关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3.个人申请报告(学生本人亲笔撰写,主要对自身特长、学校专业认识和未来发展作说明,字数在1000字以内);

报名材料须用A4纸张印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无需封面)。

(五)申请材料寄送

考生的申请材料由考生自行邮寄;实名推荐信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亲自邮寄。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通过特快专递(EMS)于3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寄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将影响考核资格评定(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资格,请申请考生于4月底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或者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查看材料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公示。

(二)考核时间、地点

6月14日,在兰州大学校园内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将按照学科大类分类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由笔试+面试组成,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社会责任、个性特长等,具体测试方案将在考核前另行公布。

(四)资格确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形成的综合成绩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换算),参考学生特长和中学表现,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合格名单。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进入全国总决赛并获奖的考生)可结合报名材料审核情况,免予考核直接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

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名单将在6月22日之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为自主选拔录取获得合格资格的相应学科大类中的专业。

七、录取政策

(一)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二)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录取确定专业时,满足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中的专业之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以上的,满足填报志愿中前两个专业之一;无法满足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在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确定专业时以考生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填报系统中填报的专业为准)。

(三)经考核认定,在相关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兴趣及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进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见附件2)。

(四)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录取的考生,新生入学时不得以特长为由申请转专业。如有转专业意愿,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申请转专业。

八、监督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在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我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748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十、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附件2: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

附件1: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学科大类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招收考生科类 所属学院 人文学科类 汉语言文学 文学 文科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 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2个专业) 文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文学 哲学 哲学 哲学与社会学院 历史学基地班 历史学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3个专业) 历史学 民族学 法学 外国语言类 英语 文学 外国语学院 俄语 文学 日语 文学 德语 文学 法语 文学 社会科学类 社会学 法学 哲学与社会学院 教育学 教育学 教育学院 法学 法学 法学院 知识产权 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治学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2个专业) 法学 管理学院 管理学基地班 管理学 文理兼招 管理学类(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5个专业) 管理学 应用心理学 理学 教育学院 经济学基地班 经济学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4个专业) 经济学 数理信息类 数学基地班 理学 理科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 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安全 工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工学 通信工程 工学 电子商务 工学 教育技术学 理学 教育学院 物理学基地班 理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 理学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工学 材料物理 工学 材料化学 工学 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与核技术方向) 理学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 工学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工学 理论与应用力学基地班 理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生命化学类 核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 理学 理科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工学 化学类(含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功能材料4个专业) 理学、工学 化学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3个专业) 理学 生命科学学院 地球科学类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2个专业) 理学 理科 大气科学学院 地理学基地班(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3个专业) 理学 资源环境学院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理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理学 地理信息科学 理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工学 环境科学 工学 环境工程 工学 地质资源类(含地质学、地球化学2个专业) 理学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理学 土木工程 工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地质工程 工学 医药类 临床医学 医学 理科 医学院 麻醉学 医学 医学影像学 医学 医学检验技术 理学 护理学 理学 预防医学 医学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管理学 口腔医学 医学 药学 理学 草业科学类 草业科学基地班 农学 理科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草业科学 农学 农林经济管理 管理学

招生专业以正式公布为准

附件2:

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萃英学院简介

为了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基础学科领域国际领军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于2009-2010年分别在 北京大学 等19所大学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兰州大学作为实施该计划的19所院校之一,于2010年8月成立了萃英学院,作为基础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试点平台,全面负责“计划”的实施工作。学院设立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人文(文史哲)萃英班,进行拔尖学生培养模式的新探索。

学院定位:是兰州大学探索本科生培养和管理模式国际化的荣誉学院;是拔尖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的重要基地;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的特区。

培养目标:国际视野、本土情怀、责任担当、广博知识、领军潜质、社会栋梁。

师资队伍:60%师资从校内和国内选聘,其余教师从国外知名大学聘请。

培养模式:按照国际通用的三或四学期制安排教学,实施导师制、小班授课,依托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科实验平台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习、短期考察等形式进行国际交流。

招生形式: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学科各15人;人文萃英班20人。

毕业去向:选送国际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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