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招生办电话(山东大学的招生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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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美术招生问题

1、山东省考生须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再报考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的专业校考。

2、山东省考生只允许在省内考点考试,不允许到其他考点考试。

3、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试题和山东大学不一样。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美术类)

一、学校简介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创建于1984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 山东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所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坐落在最适宜人类居住的美丽海滨城市——威海。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现有13个学院,3个教学部,42个本科专业,已形成了培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高职生、留学生等多层次的教育体系。现有全日制统招在校学生1.4万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79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10人。

新山东大学成立后,山东大学明确了威海分校“四个基地”的办学定位,即在山东大学整体办学规划的指导下,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山东大学本科教育的基地、山东大学对外学术交流与研究的基地、对地方尤其是为威海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基地、对东北亚尤其是对韩国教育研究与交流的基地。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先导,按照“加强基础、发展内涵、提高质量、建设特色”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空间科学”、 “海洋科学”和“韩国教学与研究”三大特色,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最优秀的本科生。

学校努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三学期,完善学分制,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我校大力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已有9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大力倡导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开办“国贸(法学、新闻学、美术学等)专业+韩国语”的特色班;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近三年获得全国奖14项,省级一等奖40多项、二等奖近40项。近几年,学校先后承担国家973项目、国家社科重点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重大项目、山东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及其它各级科研项目300余项,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数十项。

学校十分注重开展学生“三种经历”的培养,即海外学习经历、第二校园经历和社会实践经历。目前已与韩、美、英、日、瑞、法、澳等国家近30所著名高校密切合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生海外经历项目,主要有“1+2+1项目”,“一年交换项目”,“半年交换项目”,“一年公派自费项目”,“2+2双学士学位项目”,“1+1+1双硕士学位项目”,“3+1+1项目”和“推荐毕业生读研项目等各类项目”等;另外,部分学生还可通过校际交流,到国内著名高校体验第二校园文化经历。

学生在圆满完成学业后,可获得由山东大学统一颁发的毕业证书。10%左右的优秀毕业生可直接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艺术学院介绍

艺术学院始建于1998年,于2001年正式招生,下设音乐舞蹈系和美术设计系,在音乐学、舞蹈编导、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招收本科生。

美术设计系现有专任教师28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讲师13人,另有外聘教师12人。现有兼职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水天中研究员,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设计专业教授余秉楠,中央美术学院造型学院院长戴士和,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院长、博导周长江,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院教授、博导祝重寿,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院副教授程向君等。

目前下设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两个本科专业。其中美术学专业下设国画和油画两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专业下设视觉传达设计和景观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美术设计系共有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基础四个教研室和景观艺术设计工作室。美术设计系目前有设计艺术学专业硕士点。

几年来,美术设计系的学生在各种展览和比赛中也频频获奖。仅07年以来,在中国“包装之星” 设计大赛上获得“包装之星”创意优秀奖2项,创意入围奖1项。在首届中国“西部之星”艺术设计大奖赛上获得优秀奖一个;在山东省第八届“学院杯“青年广告设计大奖赛上获得银奖2名,铜奖1名,优秀奖3名。在第二届华人海报设计大奖赛获得铜奖1名,优秀奖10名。2名同学的设计作品入选《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1名同学为北京奥运纪念系列工艺品设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1名同学的设计作品入选入选2008年“世界学生之星”奖。1名同学的油画作品在山东省首届青年美展中获优秀奖、在上海美术家协会举办的第三届“风景·风情”全国油画人物画作品展中获优秀奖。

三、招生专业

美术学专业(油画、中国画方向):

● 本专业培养具备油画、中国画方向专业知识技能,并且有较高的艺术理论素养,能在文化艺术、艺术设计、艺术教育、新闻出版等部门从事专业创作、设计、教学、研究、编辑、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 主要课程:

油画方向:素描、色彩、油画风景写生、油画人像及人体写生、综合材料、现代绘画研究、创作与实践、中外美术史、计算机绘画等。

中国画方向:传统绘画临摹(山水画、花鸟画、人物画)、人物线描写生、人体线描写生、现代水墨实验、水墨画人物写生、动漫人物造型设计、壁画设计制作、民间美术、中外美术史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艺术设计专业(景观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 本专业培养具备景观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数字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较高学术理论素养,能在艺术设计、城市规划、风景区规划、设计教育、新闻出版、以及与艺术设计有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规划、设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 主要课程:

景观艺术设计方向: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景观创意设计、公共艺术与设施设计、景观规划设计、景观工程与施工、室内设计、中外景观发展史、模型制作、计算机辅导设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标志设计、版式设计、包装设计、专业摄影、广告设计、CI设计、印刷工艺、计算机辅导设计、文案撰写、世界平面设计史等。

●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四、计划及招生范围

序号 专业 招生计划 层次 学费标准 招生范围

1 美术学 50名 本科 6700元/年

2 艺术设计 100名 本科 6700元/年

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湖南、湖北、江苏、安徽、辽宁、江西、浙江、甘肃、黑龙江、新疆、北京、陕西、 内蒙、天津等18个省市。

五、报考须知

1、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后可参加校考(山东省考生须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2、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持本省艺术类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将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省统考的合格证复印件贴在报名登记表背面。

●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上(山东省考生除外)。

●考生所在省市有我校考点的,只允许在省内考点考试,不允许到其他考点考试;没有设立考点的省份的考生可到我校临近考点参加考试(河南省除外)。

3、报名 、考试时间和地点:

山东省考点

省份 考点 地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山东 山东大学 济南市山大路27号 2月16日、17日 2月20日

山东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2月17日、18日 2月20日

外省考点

省份 考点 地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陕西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2月4日、5日 2月6日

河南 郑州24中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2月8日、9日 2月10日

江苏 南京三十九中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2月6日、7日 2月8日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丹霞路8号 2月10日、11日 2月12日

湖南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2月16日、17日 2月18日

江西 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南昌市创业南路998号 2月20日、2月21日 2月22日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2月19日、2月20日 2月22日

六、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

● 考试科目:素描(100分,180分钟)、色彩(100分,180分钟)。

● 考生自备考试工具(画板、画架、画凳、颜料、画笔等)。

● 考生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与试题要求不符的标记、符号,违者视为无效卷。

七、录取原则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校考后,根据专业成绩和分省招生计划向考生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发放专业合格证。

2、录取办法:获得我校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

八、其它事宜说明

1、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必须三证齐全(本省艺术类准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三证”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2、考生成绩将于3月底在我校网站公布,于4月上旬寄发专业合格证,成绩不合格将不再另行通知。

3、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学生进行清退,并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学校招生办公室 0631-5688282 5688902

艺术学院办公室 0631-5688952(美术设计)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邮政编码:264209

网址:

E-mail:whzhaob@sdu.edu.cn

山东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学科咨询电话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15853177005    836663800    李老师  

经济学院    0531-88364223;18905412298;15553161182    孙老师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0532-58630298/58630198    441243177    张老师、于老师  

法学院    0532-58630175    571403288    范老师  

文学院    15069118869;13853141307    720489187    马老师  

艺术学院    0531-88375519    刘老师  

外国语学院    0531-88377689    981181596    刘老师  

历史文化学院    0531-88365488;15589927395    729788096    曹老师  

数学学院    13668809276;0531-88364651    947869680    杨老师  

物理学院    0531-88363285    1023799734    葛老师  

化学与化工学院    0531-88369664    刘老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532-58630701    592215546    李老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32-58630176    省内QQ群:743674363

省外QQ群:893622657    沙老师  

软件学院    15725147935    706948710    史老师  

齐鲁交通学院    0531-86358618;13953121877    483652941    杨老师、葛老师  

生命科学学院    0532-58630891    727024036    林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531-88395948    543427663    吴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    0531-88396050    873756487    韩老师、薛老师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15806648366、18764171197    579086386    刘老师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531-88392701;13905318735、15564136653    718257669    刘老师、郭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    15650581269    孙老师  

土建与水利学院    0531-88392812    647448712    宋老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532-58630908    688926133    李老师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0531-88382554-802

生物医药数据科学:15106996540    778675413    刘老师

尚老师  

基础医学院    0531-88381675    875151182    张老师  

第一临床学院    0531-82169122    朱老师  

第二临床学院    0531-85875208    642756788    刘老师  

口腔医学院    0531-88382972    810723565    孙老师  

护理与康复学院    0531-88380505    773442904    王老师  

药学院    0531-88381148    679789068    李老师  

管理学院    0531-88364618    913824220    傅老师、高老师  

体育学院    0531-88392139    263836813    田老师  

国际教育学院    0531-88363172    朱老师  

微电子学院    13065010951、17615801325    865570031    李老师、李老师  

新闻传播学院    0531-88361315    858526223    高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17753201989    江老师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15853176828;0532-58638635    929450260    魏老师、武老师、潘老师  

泰山学堂    0531-88362386、88363289    王老师、潘老师  

山东大学法硕招生简章

一、2006年山东大学法律硕士招生人数为200人,且仅含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两种类别,其它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我校将根据各个专业的报录比及上线生数量作适当调整。

二、2006年学校接受两类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一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三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六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者。法律硕士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三、报考法律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山东大学报名点报考,在其它报名点报名无效,其他各类考生可在当地报名点报考。

四、对于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国内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复试合格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五、我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或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六、初试、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均由考生自备,我办不负责代购。辅导班事宜请向有关院(部、所、中心)联系,其它事宜可向有关院(部、所、中心)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法律硕士专业代码及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030180 法律硕士 200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专业基础

④498专业综合

八、请考生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山东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 8362892 8364334

E-mail地址:Yzb@sdu.edu.cn

2022年山东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 填报志愿 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六条 所有 毕业生 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 校招 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录取 新生 的复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 高考 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 志愿 。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 考试 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保送生、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艺术 类、 体育 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学习 。

7. 强基计划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 学费 。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000-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9000元/年;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约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最新政策执行。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咨询和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

咨询(监督)电话:0631-5688282

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631-5688364(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是多少

通讯地址: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电话:0531-88364737、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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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山东大学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山东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山东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山东大学 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本科生院、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山东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山东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山东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山东大学 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对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报考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在安排专业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我校在该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 在等效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录取。

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经教育部批准,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西澳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融学专业,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一本线上招生。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7.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国防生按国防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8.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9.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补充规定及我本校制订的体检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三条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在线:http://,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1-88364345。 山东大学 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w.wh.sdu.edu.cn,咨询电话:0631-5688282、5688902。

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 山东大学 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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