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招生办(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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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州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福州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州大学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 校招 生 工作 ,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州大学(国标代码10386),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 理工 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福建 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主体位于福州市旗山校区,拥有福州、厦门以及泉州等地多个校区,2022级学生入驻校区安排:
1.所有专业(除本条2-4点特别说明外)第一学年在福州市铜盘校区培养,后续学年在福州市旗山校区培养。
2.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含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工业设计专业)在厦门市集美校区培养。
3.先进制造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采用“3+1”和“4+0”两种模式,在泉州市晋江校区培养,其中“3+1”模式,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原则上第三学年赴台湾相关合作高校交流 学习 一年。
4.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音乐学专业在福州市旗山校区培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招生 考试 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招生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严防招生权力寻租。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八条 学校当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学校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新疆 “民考汉”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语考试。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课程或做课程替代等;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4+0”、“双授学位”和英语教学培养模式。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十条 学校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和 重庆 市万州区定向招生计划,以及美术类面向厦门和石化类面向泉州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上述地区户籍、连续3年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在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范围内,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专业 志愿 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2.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成绩排序规则确定同分考生位次;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批次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同分考生位次,如该批次无同分排序规则,参照普通本科平行投档批次执行;如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份(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原则为准,其他要求详见我校当年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满分10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为三科选考科目总分之和)、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并在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综合分级差2分。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第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 西藏 高中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学籍管理
第十七条 根据《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 毕业 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的学生、定向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面向泉州、面向厦门招生专业以及地矿类专业(包括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只能转入相同招生院校代号的专业;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只能在艺术类内转专业;其他转专业具体实施细则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普通本科 学费 标准:
1.一般专业546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13000元/生.学年);
2.音乐学专业890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9360元/生.学年;
3.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15000元/生.学年;
4.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0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 学校住宿费(含空调)标准:
1.旗山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间)或1020元/生.学年(6人间);
2.铜盘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间)或990元/生.学年(6人间);
3.集美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间)或1070元/生.学年(6人间);
4.晋江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间)。
第二十一条 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疫情期间退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学生奖助体系
第二十二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已经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新生绿色通道、孤儿全程资助计划、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在内的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本章程具体解释工作。
福州市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福州市铜盘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园软件大道89-1
厦门市集美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852号
泉州市晋江校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水城南路1号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兼传真),22867800
申诉电话:0591-22991792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350108
福州大学网址:
招考中心网址: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 二级 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地质工程、环境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心理学。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应用物理学、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公共管理类。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运输类、物流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智能建造、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类、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智能建造、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心理学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储能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车辆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类、信息安全、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类、工程管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智能建造、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应用物理学、制药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法学、社会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智能建造、英语、日语、德语、法学、社会学、音乐学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法学专业。
福州大学招生办电话
福州大学招生办电话:0591-22866857,22867800。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350108。
Email:fdzsb@fzu.edu.cn
福州大学设90个本科专业;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化学学科再次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学校6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学校综合实力在“2021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位居全球第396名,内地高校56名。
以上内容参考 福州大学——联系方式
请问谁知道现在福州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细则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我校对参加学术型研究生统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①大学学习期间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或80分以上),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②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教务部门出具的);③报考非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改革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
注意事项:①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②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将有关材料(上段的①、②、③项)的复印件(考生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挂号或特快寄送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③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成人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成绩单);④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型研究生统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型研究生统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型研究生统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收类别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个人自筹经费),这些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按规定缴纳培养费,并不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后(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我校接收一定数量外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与我校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生事宜,具体办法请见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网页上的相关说明。
摘自福州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