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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包括普通 高考 、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 艺术 类专业、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工业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29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目前在三个校区办学,其中江浦校区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丁家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虹桥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是 江苏 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工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 校招 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统一使用所在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予以录取;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如投放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仍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五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同分比较的规则进行排序。如仍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自治区)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一般按照文史类、 理工 类、艺术类等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其中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语言 类专业除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

医学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

体育 类专业53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6400元/生/学年,

优势学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1500元/人/学年(苏财综〔2004〕122号、苏价费〔2006〕185号、苏财综〔2006〕35号)。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已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按学年预缴 学费 ,学年末结算,毕业时清算,具体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及本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及相关退费(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多元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开通“绿色通道”,设有各类奖、助学金100余项,保障和激励学生 成长 成才,详见我校本科学生资助网。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政编码: 211 816

招生微信公众号:njtechzb

招生咨询电话:025-58139090

招生传真:025-58139090

电子信箱:zhaosheng@njtech.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58139070

招生监督邮箱:jiwei@njtech.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和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目前对于全国各大研究生招商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南京工业大学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招生类别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并行模式,进而促进研究生结构调整和研究生质量的提高。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将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专业学位。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推荐免试生和全国统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推荐免试生、全国统考生、全国联考生及单独考试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研究方向)。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公布的《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招生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均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同时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二)全国统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全国联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联合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单独考试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单独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在网报前至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以下材料:所在单位推荐信(对考生业务能力的评价以及是否同意报考);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及研究潜力的评价),需附专家高级职称证明材料;个人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三、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3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80名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00名左右(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和推免生接收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学院和专业的正式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生源情况以及推免生最终录取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为预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为网上报名时间。(研招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2、报考点选择:全国各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考点代码:3205)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户口、档案不在南京的考生如需报考我校3205考点,需提前与研招办电话沟通,确认后才可以报名。

3、考生学历学籍的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现场确认报名

1、现场确认时间:以公布为准,其他考点确认时间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2、现场确认地点:全国各报名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我校3205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要求: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三)初试科目:

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涉及考试改革的学科门类除外)

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三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五)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内容为:①英语测试(含听力50分);②专业笔试150分;③综合面试100分。调剂考生复试方案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同等学力报考考生需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参加加试,加试科目参照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等加分按国家政策进行。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报告于入学报到时提交相关学院,体检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0年复试方案。

   七、有关政策

(一)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8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MBA)25000元/生/学年,工程管理硕士(MEM)20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MPAcc) 30000元/生/学年(学制2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15000/生/学年。

(二)学制及学习时间:会计硕士(MPAcc)学制2年,其他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最长不超过5年。全日制硕士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由相关学院确定授课形式。

(三)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将有机会获得“****”校长特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新生优秀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 、专项科研创新基金等资助,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的资助,详见《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方案》。

(四)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硕博连读制度。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25-58139187。

该学校的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教学事务部。

邮编为211816,联系邮箱为jwcbgs@njtech.edu.cn。

简介。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

同时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国百强省属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南京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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