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招聘是什么意思)
本文目录一览:
- 1、辽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2022
- 2、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 3、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是属于省考吗
- 4、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5、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89人】
辽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2022
2022年辽宁省直事业单位在4月14日发布了招聘公告,此次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有330个,总共招聘的人数是594名。报名时间是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20日,报名网站是辽宁人事考试网。报考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国晌皮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心理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具体的每个岗位的要求条件可以查阅招考职位表详细了解。
辽宁省直事业单态谨乱位笔试时间原定于5月21日,但是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现已推迟考试,具体的考试时间还未通知,笔试考试最新时间以官方发布的最新的通知为准。笔试考试考两个科目,分别是职业能力帆档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按照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考试内容,此次招聘的岗位可以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参加笔试考试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证件,考前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面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辽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2022
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按《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家承认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民政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及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纪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河南省民政厅(网址 )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从2012年5月9日至5月18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可在2012年5月14日9:00至5月18日17:00期间到各应聘单位报名地点报名。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地点如下:
序
号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
手 机
固定电话
1
河南第一
荣康医院
王纪星
13409204309
0373--3722016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荣校路78号
2
河南省洛阳
荣康医院
李姣芬
13693796168
0379-63787803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东邻
3
河南省
假肢中心
王献镯
13803718766
0371--65622010
郑州市经二路13号
4
河南省
民政学校
李媛媛
13937122700
0371-63365989
郑州市农业路30号
附1号
5
河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张 磊
13937182620
0371-65797331
郑州市东明路
181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书、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3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等。应届毕业生可持学生证和学校相关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相应招聘单位报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填写《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可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上下载、宽团槐打印,也可到各报名点现场领取。
报 考人员须按公布的岗位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派、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 比例不低于3:1。
(三)准考证的领取
准考证采取在各报名点领取的方式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5月25日9:00--17:00期间到各报名点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个别专业加试实操或试讲),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由河南省民政厅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慎友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上公示。
2、面试。面试在河南省民政厅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实操(试讲)。实操或试讲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除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护理专业岗位进行实操考试、河南省民政学校教师岗位进行试讲外,其他岗位均不进行实操(试讲)考试。实操或试讲成绩在河南省民政厅网站上公示。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提前三天通知考生。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实操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4、成绩计算。
(1)不加试实操(试讲)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加试实操(试讲)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试讲)×20%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 察工作在河南省民政厅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民政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公 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纪律。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爱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河南省民政厅成立人事、纪检等部门参加的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考察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 处。
咨询电话:0371--65907095(河南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371--6969028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1、《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河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此链接
河南省民政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是属于省考吗
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是不属于省考的,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的是事业单位人员,省考招录的是公务员,两者招录的对象不一样,所属编制也不一样,省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的人员是事业编制,省考招录的人员是行政编制。领取公务员省考备考资料
招录对象不同也意味着考试的内容不同,省考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团圆铅,部分职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一般考《综合应用能力》、《职塌好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中的一科或者两科,有的事业单位也会考申论,部分职位也可能要参加专业测试。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
此外,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和腔判省考两者的考试难度也有区别,一般省考的考试难度要大于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的难度。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省直2个部门(单位)所属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稿昌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逗卖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键指扒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上午9:00至2月7日下午16:00。
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照片。
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
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某)。
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网格研辅导—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3月份,即到2023年3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
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9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林人才网()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431—88690739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 0431—88905834
(二)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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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89人】
1.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2.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5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笔试
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磨孝参加。考试范围以《安徽省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羡悉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6月22日至24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25日14:30-17:30和6月26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合肥兄游乎市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2房间,联系电话:0551-62663827)申报加分事宜。
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4.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5.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拟定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面试、试讲、答辩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将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6.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7.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8.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9.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10.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省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及有关厅局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63172、62663783(省人社厅事业处)0551-62606455(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