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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 山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省厅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缓灶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2022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学校代码:1399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5-2603913。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面向省内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招生计划1000人。其中安排单独招生计划5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招生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名和缴费

    第十二条 报考对象及条件: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

    第十五条 报名: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孝斗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均最多可以选报三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第六章 考试相关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一套试卷。

    专业技能测试:2022年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总分230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巧哪磨,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 考证 。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430分。

    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10个科目成绩汇总而成,合格科目按20分计,不合格科目按0分计,总分为200分

    素质测试:总分230分。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2022年2月27日(周日)15:00-17:00,共120分钟,网上考试。具体根据学校公布的《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系统使用方法》执行。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录取

    1.录取原则: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数,按照1:1.2的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相加构成。

    4.招生计划调整:涉及招生计划规模调整的相关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5.成绩查询:学校于3月4日前开放成绩查询系统。

    6.按山东省教育厅“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的规定,凡参加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在参加学校考试前,均须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7.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学校统招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 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劳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专科升本科政策,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0535-2603997  2603998

    邮 箱:qdgcxyzs@163.com

    学校信息网:

    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学校许可,而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辅导班,不编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面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初试成绩

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初试成绩查看途径如下:

1、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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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农业大学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  学校代码:1043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设有城阳、莱阳、平度、即墨等办学园区。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研究生 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532-58957637。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 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将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含信批,并及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 填报志愿 时,应将大类包含的所有专业作为一个专业,只填写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录取专业按大类亏早名称确定。 新生 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投档成绩、个人新填 志愿 和专业计划在大类内确定具体专业。

第十四条 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要求 高考 语种为英语;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的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食品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四个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和中乌合作举办的动物医学专业要求高考语种为英语,且限英语高考成绩100分及以上者报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销老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

1.按专业(类)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2.按学校(或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投档成绩高低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出现专业志愿人数多于计划数,且考生投档成绩和志愿顺序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低顺序满足专业志愿,再相同将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符合调剂志愿录取的随机安排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第二十条  艺术 类专业。

1.实行综合成绩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实行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和学校录取通知 书 为准,并及时通过青岛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三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和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相应的辅修证书。

第二十七条 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的学生通过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的英语内部测试,符合中英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两校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的英语内部测试,达到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与韩国世宗大学合作举办的动画专业的学生需要在第七学期结束前通过韩语TOPIK3级,符合中韩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两校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韩语TOPIK3级,达到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与乌克兰国立生物资源与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大学合作举办的动物医学专业的学生,符合中乌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两校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32-58957666。

2.申诉电话:0532-58957517。

3.电子邮箱:zsb@qau.edu.cn。

4.本科招生信息网:。

5.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山东专升本学校招生网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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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电话如下:

根据学校的招生简章可知:

咨询电话:0532-58957666。

申诉电好岁话:0532-58957517。

电子邮箱:zsb@qa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

录取政策

实行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举搭顺序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实行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按友答睁照考生专业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青岛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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