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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华大学艺术类专科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2020年西华大学已完成的专科批艺术类(不分文理)在四川省的最低录取分数为250.67分、最高分为274.33分,平均录取分数为255.8分。

上述数据来源于西华大学招生网发布的录取工作进度。同时2020年度西华大学专科批次艺术类(不分文理)在四川省计划招生人数为240人。

扩展资料:

一、2020年西华大学专科批次录取分数:

1、理工类:四川省最低录取分数441分、最高录取分数515分,计划招生800人。

2、文史类:四川省最低录取分数461分、最高录取分数499分,计划招生360人。

二、2020年西华大学本科批次录取分数:

1、本科二批:理工最低录取分数为524.12分,计划招生1292人。

2、本科二批:文史最低谈首改录取分数为528.1分,计芹森划招生426人。

3、高端技能本科:理工含判最低录取分数为463.09分,计划招生250人。

三、2020年西华大学本科一批录取分数:

1、本科一批:理工最低录取分数为541.11分,计划招生3967人。

2、本科一批:文史最低录取分数为542.11分,计划招生429人。

参考资料来源:西华大学招生网-西华大学录取进度

西华大学招生处电话号码是多少

西华大学招生办 电话:028-87720097 邮箱:xhzsb@mail.xhu.edu.cn

地搏春址:成都市金牛区昌御金耐银岩周路999号 邮码:610039

西华大学专科一年的学费要好多?

市场营销、工程造价专业学费为3700元/年;

学迟蔽碧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成绩相同,按测试科目序号小分成绩优先录取。

学校简介

西华大学(Xihua University),并指简称西华,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四川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四川省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四川2011计划、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成员,是一所工、理、管、法、经、艺、文、教、农、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四川省属综合性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西华大学招生网——2020年高码举职扩招招生章程

西华大学招生办电话

西华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28-87720918、87720097。

西华大学(Xihua University),简称西华,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困伏支持高校,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师资力量

截至2019年6月,学校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枯尺哪人员960余名。

其中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专家140余人,聘请70余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没码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中国国内名专家担任学校特聘教授。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西华大学

2022年西华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西华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华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华大学招生录取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23。办学地址:校本部( 四川 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 研究生 、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六条 毕业 证书 :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毕业生 ,授予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肢乱李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制定学 校招 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与 就业 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大类有: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计算机 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设计学类( 艺术 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航空航天类(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国 语言 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迟、陪搜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在完成专业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 分数线 ,对投档考生按照成绩和 志愿 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依据。

第十四条 学校对普通类专业投档考生实行“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40分及以上;四川省“音乐学”“舞蹈表演”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30分及以上;四川省“体育教育”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30分及以上),按各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投档考生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英语、翻译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限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校后本科教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

第十七条 建筑类专业学制为5年,要求具备一定美术基础;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江苏 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内蒙古 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支持。

第二十四条 新生 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仅面向四川省招生,设置单独招生代码:5509。“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四学年都在联合培养学校就读。相关招生信息详见《西华大学2022年报考指南》。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1%, 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二十七条 学生的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邮政编码:611730

招办电话:028-87720918/87720097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9599

第三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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